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办于2001年8月。现有在校学生19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2006年获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2008年被确定为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获“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称号,201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1年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2022年入选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是湖南省办学规模的高职院校之一。
娄底位于湖南中部,毗邻长株潭地区,系全国十佳宜居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湘黔、洛湛铁路、沪昆高铁、沪昆高速、二广高速、长韶娄高速、娄怀高速贯通全市,乘高铁到省会长沙仅40分钟,乘火车可达湖南任一市州,交通十分便利,学院位于娄底市中心城区。为满足学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热忱欢迎有志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前来报名。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择优竞争的原则;
3.应聘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与引进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一)本次人才引进人员编制均为事业单位全额编制,其岗位等级按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的,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认定;
(六)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娄底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具体岗位
具体岗位见《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体检入围名单及拟聘人员均按规定予以公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地点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611室。
4.报名材料
(1)《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
(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考试书》(见附件3)。(6)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
5.相关要求
(1)持香港、澳门的大学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的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如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2)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学习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娄底市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方可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引进岗位条件,由娄底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注意事项等有关安排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根据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将引进录用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六步实施。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知识。总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评委提问三个环节。①自我介绍时间为2分钟,由应聘考生结合自己的学习经历、所学专业及工作实践情况作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②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内容由学院统一提供。③由面试评委提问,面试对象作答(不超过5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成绩的合成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分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各岗位的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
按引进计划和参加体检人员1:1比例确定各岗位的体检人选,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师生员工毒品预防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90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负责。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均不予递补。
(七)公示、聘用
学院党委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审定拟引进人员,然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要求确定,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原则上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八)其他有关事项
人才引进过程中,各环节有关考务等事项通知均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概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纪检监督电话:0738-8360726
引进咨询电话:0738-836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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